新北市一名吳姓女子1年前丟失Apple Watch,透過軟體上鎖后報案,近日竟接到拾得人家屬電話,對方聲稱已取得合法所有權,要求吳女把Apple Watch解鎖。網友看到新聞后,留言勸吳女不要心軟,甚至懷疑拾得者就是故意不一開始打電話,等時效過了才致電,應該提告侵占,不過吳女認為警方的遺失物搜尋系統應該更完善,后續將提國賠告訴。
《民法》規定,遺失物若超過半年無人認領,將歸拾得人所有,據《三立新聞網》報導,新北市吳姓女子表示,1年前丟失Apple Watch后前往警局備案,如今接到拾得人家屬電話,才知東西早在遺失10天左右,就被撿到派出所,由于過了半年公告期,警方告知所有權歸拾得人所有,因此拾得人的子女致電給吳女,并表明不愿意歸還,僅愿意補貼錢換取解鎖「遺失模式」。
《三立新聞網》接著詢問吳女,拾得人雖愿意補貼錢,但她認為手表內有她的個資,且報案等同失去了意義,她認為警方沒即時將遺失物歸還,還把手表給了第三人,導致她個資外泄。
吳女說,自己并沒有錯怪拾得人,按照規定公告就是對方的,自己并不是在意手表的價值,最主要是里面的個資,后續希望雙方約定在蘋果的店家,將個資刪除后,可以送給對方,對方也是好心撿到也有拿到警局報案,美意不能抹煞。
然而吳女也質疑警方,為什么警用系統沒辦法比對,從她去報警到東西被撿到送到派出所,不過10天左右,但從頭到尾不只沒人通知她,她一直盯著警方的遺失物公告,不過始終沒有尋獲消息,認為警方拾得物公告系統有問題,都已經報案而且有人撿到居然沒有通報遺失者,后續擬將對警方提出國賠求償。
新北市中和警分局表示,警員依規定無法解鎖,也無法打開看手表內的資訊,因此無法透過個資確認失主身分,只能保管并至系統公告,由于當初報案登記的是「鐘表」,拾獲者送到另一家派出所,登記的是「智慧型手表」,因此系統沒有查詢到,至于吳女后續將提國賠告訴,警方尊重吳女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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