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0 年 11 月 22 日,韋恩堡活塞隊在 NBA 籃球比賽中對陣明尼阿波利斯湖人隊。聯盟本身只有四年的歷史,而且這場比賽與我們今天所知道的幾乎沒有什么相似之處。短褲很短。鏡頭很僵硬。
湖人隊的中鋒是一位名叫喬治·邁肯的眼鏡巨人,他被廣泛認為是 20 世紀上半葉最好的球員。Mikan 凌駕于他弱小的競爭對手之上,基本上是隨意得分。所以活塞隊制定了一個阻止他的計劃:他們只是控球。就是這樣。一場專業的遠離比賽。而湖人隊對此也無能為力。
韋恩堡最終以 19 比 18 的比分獲勝,這仍然是聯盟歷史上比分最低的一場比賽。球員們總共投了 31 球。終場哨響后,湖人隊主教練喬治昆德拉說:“如果那是籃球,我不想參與其中。”
NBA 傳奇人物喬治·邁肯站在明尼阿波利斯湖人隊的 6 英尺 10 英寸處擺姿勢拍照。與此同時,攝影師需要額外提升才能滿足巨人邁肯的視線。攝影:NBAPhotos/NBAE/Getty Images。版權所有 NBAE 1945。
這就是 1946 年到 1954 年 NBA 的生活。球隊會先取得領先,然后停滯不前。他們的對手唯一的辦法就是犯規,這意味著丟分。由于球迷疲勞,職業籃球處于崩潰的邊緣,直到錫拉丘茲國民隊(現為費城 76 人隊)的老板丹尼·比亞松和總經理利奧·費里斯想出了一個激進的想法:采用計時機制來迫使球隊投籃. 早在 1944 年就提出了這個想法,但 Biasone 和 Ferris 使它成為了現實。
一場職業籃球比賽為 48 分鐘,分為四節,每節 12 分鐘。新的計時機制將規定特定球隊在嘗試投籃(球至少觸及籃筐)之前在控球過程中可以持球多長時間。在運動中,像這樣的設備被稱為“輔助計時器”。例如,想想 NFL 比賽時鐘或 NHL 強力比賽。本質上,他們在時間中測量時間
Biasone 和 Ferris 將他們的發明稱為“進攻時鐘”,并選擇了 24 秒作為持續時間。為了確定那個時間,兩人據稱做了一些研究,發現在一場球員實際上場而不是讓時間流逝的正常 NBA 比賽中,每支球隊平均有 60 次投籃嘗試。他們將一場比賽的分鐘數 (48) 換算成秒數 (2,880),然后將秒數除以兩隊總出手次數 120 次(雙 60),結果是 24 秒。
Steven Freeman/NBAE 通過 Getty Images 拍攝。版權所有 1996 NBAE。
國民隊開始將這種計時裝置應用到他們的訓練中,結果非常積極。球員們持球的次數減少了,投籃的次數增加了,在閉門造車的情況下創造了一個無法辨認的更快、更有趣的籃球品牌。1954 年,Biasone 將他的新奇想法提交給 NBA 理事會,理事會批準了它并立即將其納入聯盟規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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